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1988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一)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2年4月30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二)以下六类人员中没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也可以应聘:1.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医生”、大学生“村官”;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4.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5.配偶或父母在宁夏工作(配偶、父母户口以2012年4月30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6.招聘工作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注明面向全国招聘的。招聘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六)符合2012年招聘工作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注明的其他条件(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之前);(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卫生、地质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988名(不包括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统一组织招聘免笔试的214名人员),其中:卫生系统招聘961名(区直117名,市、县区844名);地质系统招聘80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947名(区直334名,市、县区613名)。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医生”及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考65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及定向岗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卫生、地质和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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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以上(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岗位,不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科目与内容:1.卫生岗位考试内容: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水平知识,包括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医学、口腔、临床、卫生检验、药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中医(中西医结合)等10个专业类别。2.地质岗位考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知识、宁夏区情常识、时事政治、普通地质学基础知识。3.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知识、宁夏区情常识、时事政治、职业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二)笔试时间、地点:5月27日上午9∶00—11∶30在银川市统一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三)笔试时限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者,按照以下标准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除外)加20分;2.回族考生,加5分;同一名应聘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四)应聘者于考试结束15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五)笔试结束后,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对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和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两项目”服务人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医生”及在宁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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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应贯穿到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前,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资格复审后要填写《宁夏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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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一)面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一周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或者在其公共网站上进行公告。(二)面试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单位的实际和岗位的需要,可采用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三)艺术类等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岗位招聘人员,可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负责通知应聘者。(四)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面试专业题分值不低于70%。对生源少、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和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两项目”服务人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医生”及在宁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取消招聘资格。(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六)免笔试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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