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请进入体检人员于2014年12月5日上午8:00在汉中市钟楼照相馆前(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和民主街十字路口西北角)点名、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
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费用
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其它事项
1、参加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3、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4、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其它有关事项
其它事项请随时留意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hanzhong.gov.cn/),并按公告办理。
监督举报电话:0916-2626190
咨询电话:0916-262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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