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同类所有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数,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面试资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方式进行;医务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成绩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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