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的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5、应聘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3年5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9、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招聘计划和职位这次共招聘30名工作人员,
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16日。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上网下载并如实填写《临沂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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