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一)统一笔试。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综 合 类、教 育 类 9:00—11:30医疗卫生类、其他专业类 9:00—11:0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www.sdsgwy.com,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模拟讲课、技能展示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四、成绩核算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在网上公布。五、体检考察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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