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Content" 2012年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事业单位招考70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按毕业生报到规定,2006年至2011年在茌平县人事局报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含卫生类毕业生); 2.按毕业生报到规定,2006年至2011年在人事局报到已在本县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含卫生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 招聘单位及专业
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待聘证(原件、复印件),在本县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复印件)及大中专毕业生派遣介绍信(复印件),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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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业单位 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人员不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核聘用及待遇(一)事业单位、法警志愿者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组织、人事部门对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茌发【2008】26号文件,“一村一名大学生”试用期为三年),试用期间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城区交警协管员 1、考核聘用:组织、人事部门对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交警大队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根据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1-15年为终止期的人事代理合同。 2、公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经费根据茌人字[2011]5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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