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对于山东省卫生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推行,你怎么看?
解析2012年,山东省卫生厅在全省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方式,并逐步向市级医疗机构推广。我们要全面看待此项政策的推行,并对该政策进行辨证的分析和看待。一方面,“先诊疗,后付费”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一方面,先诊疗后付费,也就是先看病后掏钱,这是回归公立医院公益本质的标志性符号,我们应该大力倡导。医生、医院首先要对病人负责,拯救生命最要紧,然后再谈费用,而不再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先交钱再交货”的纯粹商人。当然,在个别公立医院还是存在见死不救现象发的发生,使本该救死扶伤的医院缺乏了本应有的慈悲情怀、仁厚精神。在这种情况下,先诊疗后付费,是一种回归,回归到以病人为中心,回归到医院就该治病救人的本初,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但是,此种政策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先诊疗后付费虽值得提倡,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于病人的素质和诚信,例如会存在有大量病人赖账,也担心医院入不敷出情况的出现。所以我们应该秉着慎重的态度对待这次医疗机构的改革,使之不光具有必要性而且要具有可行性。“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推行,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作为试行点的山东省,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对该项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病人的素质和诚信度,真正从源头上解除医院的后顾之忧,并在良性实施的过程中健全监督体制,同时需要广大媒体、社会大众的协助和监督。山东省这一举措的实行,使我认识到,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时时秉承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的理念。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谋福利,真真切切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