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6.报名结束后,招聘职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紧缺急需岗位报名达不到1:3比例的,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青岛开发区人事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组织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青岛开发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等,不指定教材。 根据各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相关能力。报考教师进修学校岗位需加测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百分制总成绩。 4.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进行等额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用人部门1个聘用计划中出现多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工作由青岛开发区人事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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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 体检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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