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简章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呼伦贝尔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详见附件)。二、基本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进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并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三、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年度进人计划总量控制范围内,优先考虑急需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部门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知识和技能;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5、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或系呼伦贝尔市生源地的考生;6、具有旗市区所属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可以报考;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6、按照国家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三)公开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经领导小组同意,于2012年11月14日起,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2、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报考人员须在此期间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www.hlbrrc.com.cn)http://www.sdsgwy.com/,网上填写《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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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录用手续(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呼伦贝尔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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