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政府礼堂2012年招聘人员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年度进人计划总量控制范围内,优先考虑急需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部门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或技能条件;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或为呼伦贝尔市生源;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6、按照国家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考试、体检与考核(一)考试内容为笔试及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所占权重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占20%,专业知识占80%,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和对专业工作实务案例的现场分析处理能力。(二)每个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到1:5及以上方可开考。(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以及列入市级人才储备计划,且储备期满考核合格的储备人才,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累计加8分。(四)各招聘岗位按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呼伦贝尔市人才网上公布,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考务费按有关标准收取。(五)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人才网上公布。拟录用人员的体检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经领导小组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六)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社、纪检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经领导小组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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