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12年招聘30名文职人员
招聘条件
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散打、体能教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具有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证;2、通过国家级司法考试。
㈢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及专业技术要求;
㈣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㈤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治安拘留处罚以上的;3、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8、有过吸毒史的;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情形的。
录取方式
㈠考试
采取笔试与专业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按岗位、专业划线。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汇总后,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1、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同时增加公安基础理论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拟招考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以专业考察为主,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条件及优先录取条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笔试加5分;持有注册会计师证、审计师证笔试成绩加5分(两个资格证不累计加分);在省级及以上单位(含厅级单位)组织的散打、拳击、柔道等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6名的,加10-5分,体育比赛不累计加分。公安院校毕业或退役复员士官、具有双学士学位的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㈡体能测试、政审和体检
1、拟录用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需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并在政审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因素缺岗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序递补。
㈢公示
拟录用文职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从2012年4月9日到2012年4月15日(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中心);
联系电话:0478-8289130,8281907。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12年招考文职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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