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招录166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口截止到2010年10月1日为准的镶黄旗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条件见职位表),由镶黄旗迁入高校集体户籍的和在我旗服务的“五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6周岁以下(1976年1月31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75年1月31日后出生),卫生技术人员除护士专业以外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7年1月31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它条件。
7、报考教师职位的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8、报考会计类职位的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办公室,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至2月16日(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位的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2月13日,联系电话:0479——6222868,报名负责人:孟克格日乐,联系电话:13948797678。
2、报考者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开具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并交付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6张。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办公室在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交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先行参加试讲,试讲考核组由教育科技局牵头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试讲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报名参加考试。试讲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补报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2009年登记在册的临时代课教师免试讲)。
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需在报名表中注明(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民族以户籍登记和学籍档案上的登记相同为准,如学籍档案未在本旗的由公安机关核查认定)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未占编制被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连续三年在镶黄旗就读高中的考生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上加3.2分;同时具备以上三个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上加4.8分。
5、五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包括我旗自行安排到嘎查(社区)任职的村官)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6、根据中共锡盟委办公厅、锡盟行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中小学现有代课人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7、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代课时间不足10年(日期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的人员(2009年在镶黄旗中小学〈幼儿园〉登记在册的临时代课人员)鼓励参加本次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作年龄上的限制。上述代课人员未考上的,考试结束后全部予以辞退。按中共锡盟委办公厅、锡盟行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中小学现有代课人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执业医师证、执业药师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
9、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10、笔试时实际报名参加笔试的人数未达到该职位开考比例的,该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达到笔试试卷卷面总分的70%(不包括加分),方可进入面试。
11、笔试结束后,由纪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岗位将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考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内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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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会计类(定向招聘)20名人员根据我旗目前各用人单位会计人员相对短缺的形势,决定从2011年我旗派往内蒙古财经学院定向培训的40名学生中取得会计从业证书和结业证书的人员中按所学的11门课程平均成绩+政策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招聘。具体政策加分如下: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加5分(内蒙古人民政府相关考试规定)。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5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加8分。
13、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财会专业毕业生和未被定向招聘的我旗派往内蒙古财经学院定向培训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会计类职位(10名)的考试,只考笔试,用汉文答卷,不组织面试。具体加分如下: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试成绩上加5分(内蒙古人民政府相关考试规定)。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考试成绩上加5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考试成绩上加8分。
14、原则上我旗自定编制岗位工资待遇与国家事业单位一致,待有空编时根据考核结果依次递补到相应空编岗位。但国家一旦出台有新的规定时,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1:3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3、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五项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等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计算方法是: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试人员在面试总成绩上加3分;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项目”人员,在面试总成绩上加3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面试总成绩上加4.8分。
4、面试时所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不包括加分),方可进入总成绩的计算。
(四)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镶黄旗2012年招录人才储备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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