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辽宁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妇女儿童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学历、职称、专业和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妇联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妇女联合会网站(www.lnwomen.org)发布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于2014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1:00)到辽宁省妇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
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1、身份证;2、毕业证;3、教育部网站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本人2寸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
(三)资格审查
由省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以及证明岗位所需技能证件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通知领取考试通知单。
(四)考试、考核
考试实行笔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面试三轮成绩权重计分。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实际能力操作主要考察摄像机应用、非线性编辑机的操作、制作电视专题片的能力;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 :5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际能力操作人选;然后根据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 :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60%);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单位招聘计划1 :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60%]×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并列者,根据实际操作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以上笔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加权汇总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聘用。
考核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工作由省妇联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 考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和学习实绩等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妇女联合会网站(www.lnwomen.org)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妇联统一对拟聘人员进行备案,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省妇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意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聘用意见,报省妇联组织部备案。
咨询电话:024-23250130
2014年辽宁省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主管部门: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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