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6名高端人才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27日(含)至1995年7月27日(含)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工作,有责任心;4、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为2013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1、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7、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尚未解除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7月27日至2013年7月31日8:30时—17:00时。报名地点: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五楼会议室(铁西区第十二中学对过)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费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由报考者本人报名,并携带:(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3)填写《鞍山市直属公立医院招聘高端人才报名表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等。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后果,由应聘人自负。2011、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样式附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政策咨询电话:0412-6456011联系人:关欣朱晨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面试开考比例为1:2,主要测试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http://www.sdsgwy.com/。辽宁省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2013年招聘116名高端人才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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