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公安局2013年招聘辅警
招聘方式
按照省公安厅文件(辽公通[2011]293号)关于公安机关将用工(辅警)的人事、工资关系归属当地保安服务公司的有关要求,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保安服务公司负责。
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职责:设卡盘查、巡逻防控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聘条件:
1.招收男性20人,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单眼裸视1.0以上。
4.部队复员、具有驾驶技术者优先。
5.政治可靠,无前科劣迹、不良行为记录,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报名时间及方式
接收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地点在营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一楼 (地址:西市区渤海大街西号,西市区政府西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市中心医院或市中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331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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