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华侨经济文化促进中心(沈阳)招聘6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拟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华侨经济文化促进中心招聘计划表
3、具有归侨、侨眷身份优先。
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只有管理岗位的对外联络岗位招聘的2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采取考核方法)。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省侨联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于2011年9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00)到辽宁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楼二楼211房间(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68号)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式2份(A4纸);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有归侨、侨眷身份的携带归侨侨眷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每个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联系电话:024—24845017。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由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以行政职业能力和涉侨专业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权重为5:5。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示,时间为7天。
附件:1、辽宁省华侨经济文化促进中心招聘计划表.doc
2、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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