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2013年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6月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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