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8~19日(周六、日)举行。我市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50351人,其中新生10022人。省考办已于近日将新生准考证及老生申请补办的准考证下发至我市,现将领取准考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领证
1、领证时间:2009年4月8~19日,逾期不再受理。
2、领证地点:
(1)在以下各电子摄像服务点进行电子摄像的新生,分别到原电子摄像服务点领证。
(2)在体育大厦摄像的新生,按准考证号前四位所属区域,到相对应的各区电子摄像服务点(见下表)领取准考证。
新生准考证号前四位与领证地点对应关系
3、考生须凭办理准考证的《回执》及本人身份证到领证点领取。
二、旧生领证
1、凡以前办理过自考准考证的考生,本次补、换新证的,领证时间:2009年4月8~19日,逾期不再受理。
2、领证地点:
在各个报名点(含体育大厦)登记补换证的考生,在原登记点领证;通过电话95209988,网站www.2266.net.cn登记换证的,到申请换证时考生选择的领证地点领证。
三、个别考生由于省办证时漏制而暂时领不到准考证的,可于4月13~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自考办(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服务大厅办理临时准考证参加4月考试。
考生对有关领证的事宜有疑问的,可打电话82294164或960900咨询。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根据省考办的考试规定,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办理准考证的《回执》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请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来源:深圳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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