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200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证过程中使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6]232号),从2006年下半年起,我省考生申办自考毕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毕业申请登记手续。网上申办毕业登记手续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考生须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可通过修改考生密码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二、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确认考生的基本信息,认真正确输入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职业、考前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使用毕业管理中的“毕业预测申请”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主考学校”进行毕业预测,出现“考生课程满足专业毕业要求”的提示信息,选择初审市(县)后提交毕业申请。
四、考生可使用毕业管理中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考生类别”后查询考生毕业,并使用激光打印机用A4规格的复印纸打印单页双面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无打印条件的考生,可到所选初审市(县)自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中的“本人简历”(《毕业生登记表》正面不能手写),并由考生所在单位在“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及有关材料到所选初审市(县)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
六、银行缴费(38元/证):
(一)由市考办向初审通过的考生开具缴款通知书。
(二)考生凭缴款通知书到惠州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各网点现金缴纳;有任何一家银联卡(必须是储蓄卡)的考生可在惠州市教育局服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
七、考生申办毕业初审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
(一)考生申办毕业初审登记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出具的《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者只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复印)。
(二)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更正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三)市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是对考生毕业材料的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由省自考办进行最后的审核确认。
(四)有关办理毕业申请和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安排,考生可登录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hzkszx.com),及时了解惠州市自学考试相关信息。
信息来源:惠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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