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辅助人员招聘方案
体检及政审阶段
1、体检阶段( 9月15日至9月16日)
安排面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前往徐汇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
2、政审阶段 (9月17日)
由党委办公室安排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一、招聘目的及原则
为进一步缓解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压力,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经区编办同意,启动人才派遣岗位招聘工作。为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制定以下方案。
二、招聘岗位及额度
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仲裁辅助人员(书记员),3人。
三、用工性质
委托徐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实施劳务派遣,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上海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及2010年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和沟通能力;
5、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30周岁以下;
6、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工作能力和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
7、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者优先;
8、具有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字迹端正,有钢楷证书者优先;
9、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为该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途径
通过上海市公共招聘网(http://jobs.12333sh.gov.cn)发布招聘信息,进行社会公开招聘。报名时间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9月8日止。
六、考试方法及步骤
(一)材料初审阶段(9月9日)
由劳务派遣单位对报名者进行材料审核,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
(二)材料复核及面试准备阶段 (9月10日)
1、成立面试小组
主 考 官:张杰(副局长、仲裁院院长)
面试考官:李莹(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谢宜信(仲裁科科长)
主考官对面试过程的公正性、公平性负责。
记分员:潘瑾工作人员:韩自强
2、材料复核
由面试小组对劳务派遣单位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材料复核,确定人选。
3、通知及筹备
由劳务派遣单位通知面试人员,做好面试筹备工作。
(三)面试阶段(9月13日)
1、面试考题
由面试小组命题,并对主考官负责,严防考题泄露。
面试题目分为A、B、C卷,由面试人员随机抽取一卷,包括综合和专业试题两部分。综合题侧重评定面试人员的求职动机、基础职业素质、相关知识和拟任职务的匹配性等;专业题侧重评定面试人员的岗位操作能力。两部分试题权重各占50%。
2、面试形式
面试过程中综合试题部分采取考生回答命题和考官提问两种形式。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作补充性提问。专业题部分安排计算机录入实测。每位应试人员面试时间一般为20至30分钟。
3、成绩核定
面试结束后,各面试考官在记分表上签字后交记分员;
记分员对面试成绩按照权重核算后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主考官在最后排序表上签字.
可视面试情况小于等于面试额度录取。
七、体检及政审阶段
1、体检阶段( 9月15日至9月16日)
安排面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前往徐汇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
2、政审阶段 (9月17日)
由党委办公室安排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八、签订劳动合同阶段 (9月20日)
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
九、岗前培训阶段
由仲裁科实施岗前基本业务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报党办备案。
十、薪酬及经费
薪酬根据原区人事及财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文职类薪酬标准。经费来源为区级财政。劳务派遣单位管理费从核定总额度内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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