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单位与职位
详见《2013年下半年盐城市射阳县机关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秘、综合等职位还须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本县范围内具备与所选调单位相应的编制性质与人员身份(或顺向性质),报考者在现单位(在编)工作至少满2年方可报考。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
4、年度考核近两年合格(称职)以上,无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情况。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隶属关系分别牵头组织,相关环节会同有关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主要程序为:
1、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11月28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
报名人数需超过选调职位数,达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与相关部门会商后决定是否开考;如不开考,被取消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开考职位。
3、笔试和面试:
12月上旬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取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总分为2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文秘工作岗位侧重写作能力测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应变、履职及语言表达等要素,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分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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