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江苏省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记者1名
1、汉语言文学、新闻、新闻学、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在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媒体记者岗位上工作(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为准,下同)5周年(计算截至2013年4月1日,下同)以上,有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影视作品在市级及以上专业行业获奖。
2、熟悉电视新闻栏目整体运作,有一定文字功底,注重新闻形式和内容创新,能够独立完成电视新闻节目的采访、编辑、剪辑、非编制作等。
(二)男性播音1名
1、专业名称中含“播音”的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播音专业者须在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媒体播音主持岗位工作3周年以上。
2、年龄30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面部形象好。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一级乙等及以上。有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播音作品在市级及以上专业行业获奖。
(三)编导1名
1、汉语言文学、新闻、新闻学、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新闻学、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制片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
2、年龄35周岁以下,在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媒体编导岗位工作5周年以上,有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影视作品在市级及以上专业行业获奖。
3、有创收能力,需完成单位下达的创收任务。
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3月25日—4月4日工作时间(休息日、节假日正常办公),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发展大道7号)418室。报名人员现场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2、报名需提供材料:“招聘岗位及条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6张。不按时提供证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视为放弃。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考试,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资格。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取消招聘岗位。面试由市人社局和市广播电视总台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http://www.sdsgwy.com/。
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广播电视总台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
政策咨询电话:
8435905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84359983(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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