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张家港市南丰镇2013年招聘人员
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及相关说明
上述岗位条件相关说明:
(1)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即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考,直接升学,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四年制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
(3)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报名时请携带相关单位的工作证明,要求证明中能够体现从事的岗位及年限;
(4)此次招录人员性质为非在编人员,即非机关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丰镇组织人事办(南丰镇镇政府内)。
3.联系电话:0512-58620002。
4.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须持《南丰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考对象和条件如实填写,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中,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考试内容及有关规定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照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考(机关工作人员和翻译工作人员除外),当各类型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和岗位职数3:1的比例,确定招聘职数并开考。
(2)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机关工作人员、翻译工作人员、建管所工作人员除外),不提供指定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请在报名后保持联络电话通畅,因考生原因造成联络方式不畅通或在发出笔试通知后,12小时内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2.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对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考岗位实际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此比例的,则全部参加面试;
(3)招聘岗位最后一个面试名额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4)因考生原因造成联络方式不畅通或在发出面试通知后12小时内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若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7)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者,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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