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计划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2.身体健康,符合本次招聘的体检标准;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0日至1995年1月12日期间出生);4.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应为本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本市户籍。5.定向招聘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报名人员应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招聘程序和方法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一)发布招聘事项通过新闻媒体、信息发布指定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泰兴市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市人社部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2.报考资格复核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市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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