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餐饮客房管理岗位1人,为管理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宾馆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或财会类专业;
(二)具有5年以上酒店业从业经历,且在酒店业领班以上岗位工作满3年;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2日后出生)。
有关学历条件以报名时业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含国外学历认证书)为准,从业经历、资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及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目录自主认定。
除考察工作参照执行的文件明确的不宜聘用的情形外,根据招聘单位和岗位工作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亦纳入不宜应聘的对象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以于2014年10月11、12日(每天9:00-16:00)到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58号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A106室报名。
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报名表1份(样式见附件)和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技术等级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可供参考),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退还。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2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初审结果。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每轮考试成绩及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初试、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初试
初试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其中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笔试定于2014年10月25日进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技能测试定于2014年10月30日上午9:00开始进行,测试地点为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58号)。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复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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