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9时—2014年8月8日16时。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点击进入“2014年宁波市公安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8月11日9时—2014年8月14日16时。招录机关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5日9时—8月18日16时。已报名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并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17时。
4、缴费确认时间:
2014年8月19日9时—8月21日16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4年8月27日9时—8月29日16时。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宁波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生物物证检验岗位和理化检验岗位的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宁波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生物物证检验岗位和理化检验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定于8月3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报考宁波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生物物证检验岗位和理化检验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可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报考宁波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生物物证检验和理化检验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他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其他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招聘咨询电话:
宁波市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市人口数据管理中心):87062321;
宁波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81984582;
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81981139;
宁波市戒毒康复中心:88597391;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06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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