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岗位及资格条件
年龄和工作(工龄)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时间。户籍以现场报名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3.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或尚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核尚未作出结论的。
遴选程序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广贤路997号科技孵化大楼(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遴选人员如实填写《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遴选人员需按其它资格条件要求出具单位提供的从事相关工作等证明);
(5)现为行政(含参公)、事业身份证明材料及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证明;
(6)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7)其他证明材料;
(8)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按公布的遴选条件对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遴选指标数之比低于3:1的,则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
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5.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各遴选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咨询电话:0574—87917856、87903621。
监督电话0574-87918009。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公开遴选
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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