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
4名。
招聘条件及对象
1、本市户籍,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地点:慈溪市行政中心五楼508室,联系电话:63980508。
所需材料: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并请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1张。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名人员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业务知识和写作。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均需携带身份证。
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指标,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4、考察。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招考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不合格者淘汰,顺次递补。
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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