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南苑街道平安巡防队员12名男性(其中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内勤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具有余杭区南苑街道、临平·东湖街道、乔司街道、星桥街道、运河街道、塘栖镇、崇贤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常住户籍;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治安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诚信友爱,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身高1.68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其中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内勤学历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专业为文秘或语言文学)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1日至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苑派出所308办公室(雪海路7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填好的《南苑街道招聘平安巡防队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职位开考比例为1∶2 ,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5.准考证领取:2014年3月17日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地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可在余杭政务网上查询;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86222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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