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和范围
综合、办案岗位3名,在从事过综合文字、办案、执法工作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符合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
(5)符合《公务员法
(6)身体健康。
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截至时间为12月25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瓯海区机关效能监察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对象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者准予参加笔试。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应为3:1以上,若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岗位选调人数。
3、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和成绩,按选调岗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遇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的测试,面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2天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方可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88529872、7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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