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注:学历(学位)、国家二级动员称号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招聘办法和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时间:11月1日0时—11月11日16时。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www.sdsgwy.com )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3.资格审查时间:11月12日0时—11月13日16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4.查询初审结果、再次报名时间:11月14日0时—11月17日24时。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在11月18日完成。5.缴费确认时间:11月19日0时—11月20日16时。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考试考务费标准:40元/每课/人(浙财综字[2007]2号)。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26日0时—11月29日16时。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7.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详尽完整。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因个人信息填报不详尽、不完整而未通过初审的,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8.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招聘。(二)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笔试时间:11月30日上午09:00至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17日前在宁波法院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宁波法院网网上下载《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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