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身体健康。
2、具有五年及以上驾龄。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金华市区常住户口,包括婺城区、金东区。
报名
2013年8月5日-7日(9∶00——16∶00),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516号,510办公室(www.sdsgwy.com),联系电话:0579-82537070。报名时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户口本原件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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