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招聘公务小车驾驶员
招聘岗位及岗位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校长办公室公务小车驾驶员岗位(非学校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共设岗位数2个。
应聘基本条件
凡校内外在职职工,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上述岗位的竞聘。
1.遵纪守法,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从事专职驾驶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连续10万公里安全行车无事故记录(以交警部门出具的安全行车证明为准),并具备基本的车辆维修及保养技术。
5.复员军人、中共党员、获各种奖励者、熟悉杭州市区路况者优先考虑。
聘任办法
1.应聘者根据岗位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志愿表
2.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考核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3.人事处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聘期为2年,具体时间以聘用合同为准;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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