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聘30名人才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201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2012年10月31日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 ,在“电子公告栏”点击“201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2,填完后发送邮件至rsc@nbp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职称/学历”。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由于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神州学人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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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由人事处通知体检、考核对象。
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A座206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920(传真)
201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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