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历证、学位证两证齐全)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其中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生人)。
(三)专业:经济类、法律类、政治类、党建类各专业。
(四)报考者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的理论文章。
(五)热爱党校事业。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提供所发表理论文章的刊物原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大于1:3方可组织实施招聘。
(二)面试和试讲:
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试讲。面试和试讲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试讲)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松阳县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事局、松阳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黄校长:05788062985,13735912550
蔡校长:05788073003,13757828989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事局、松阳县委党校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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