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根据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参加专业测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
资格复审的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在7月2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考生。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为考生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根据“为用而考”和“因岗择人”的原则,我厅事业单位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当场抽签确定。每人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专业测试时间。2014年8月7日(周四)8∶30-17∶30。考生请于面试当天早晨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民政厅机关17楼会议室(合肥市北一环濉溪路99号,安徽民政大厦)。
4.考官组构成。面试成立7人考官组,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考官组总人数的一半。
5.专业测试成绩。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将75分设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百分制)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专业测试成绩×0.6)。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2014年8月11日前在安徽省民政厅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咨询、监督电话:
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夏 季 电话:0551-65606072
省荣军医院政工科 王焕彬 电话:0552-8056007
省荣军康复医院人事科 赵方勇 电话:0556-6121505
省民政厅监察室 监督电话:0551-65606080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