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 (人员名单、统考笔试成绩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统考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7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处(合肥市濉溪路312号)。乘车路线:12路、17路、21路、22路、232路(到濉溪路桥站或十六所站下车)。
联系电话:0551-65148291。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70%和30%,试讲、面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
1.试讲
主要考察报考者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同专业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试讲内容相同,提前9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每人试讲30分钟。
2.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能力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协调应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人面试不超过15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7月27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学院第一教学楼
2.程序: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7月27日上午7:00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准时到第一教学楼1106候考室报到。未按时参加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试讲、面试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所有参加同一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成绩合成与公布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公布。咨询电话:0551-65148291
监督电话:0551-62678602 62652302
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
名单及统考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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