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若对本人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2014年7月11日前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请体检合格考生于7月15日前将个人全部档案及离校后无违法违纪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已婚人员提供)一并交怀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有工作经历的另由工作单位再提供工作鉴定材料)。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注: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由当地计生部门开(若系未婚则由当地民政局开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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