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职位
县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资格条件
1、全县乡镇财政所(分局)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科级干部)。
2、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勤政廉政;近二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有关规定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2)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 9:00至30日16:00。
2、报名地点:县财政局办公楼418办公室(www.sdsgwy.com )
3、报名须知:报名人员须填写《金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县专项清理公开选调工作指导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面试及民主测评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在本系统内通报。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40%,民主测评成绩占总分20%。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卷面分数分别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预算法
报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名人数不足,经研究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4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故出现人员空缺的,从笔试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民主测评
参加面试人选均为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卷面分数为100分,测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决定选调
(一)总分汇总
县财政局会同县选调工作指导监督小组一起进行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成绩合成总分,合成成绩在县财政局内网上公告,并报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确定入围人选
局党组依据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入围人选。如果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入围人选。
因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合成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
入围人选报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经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同意后,确定正式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调编手续。
联系电话:7359013(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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