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望江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人员
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⒈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⒉报名地点:望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望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旁)。
⒊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⑴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⑵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⑶报考定向岗位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证
⑷报考定向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期满合格证书或望江县“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出具证明材料;
⑸属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⒋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⒌资格初审及报名费收取:
工作人员按拟聘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缴纳考试费用(每科45元)。
农 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出示低保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 (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户口簿等)。
⒍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程序:
报考人数与各招考岗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并于2011年5月14日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jrsj.gov.cn)上公布。
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2011年5月15日18∶00前到望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⒎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1年5月19日~5月20日工作时间内,凭交费收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㈡笔试
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由县事业单位选招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根据所报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2011年5月19日~20日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报考定向招聘“望江县大学生村‘村官’”及“望江县‘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㈢资格复审
县 人社局对面试或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存根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毕业生档案。招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的2011年毕业生,如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应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0556—7189307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6—717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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