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滁州市南谯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
2010年9月6日-8日上午8:30--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省滁州市育新西路60号),咨询电话:0550-3524903,网址:www.nqrsbz.gov.cn。
(三)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报考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考人员需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收取)。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费用政策。办理减免费用手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出具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出具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提供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3、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达到3:1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4、报考人员于2010年9月16日-17日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为进一步加强南谯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严把招聘质量关,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上来。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0年南谯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0年9月6日-8日上午8:30--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省滁州市育新西路60号),咨询电话:0550-3524903,网址:www.nqrsbz.gov.cn。
(三)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报考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考人员需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收取)。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费用政策。办理减免费用手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出具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出具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提供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3、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达到3:1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4、报考人员于2010年9月16日-17日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测试
4、加分因素
南谯区范围内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选聘生报考者,任期满二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合成后加3分,任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合成后加2分。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后加5分。
除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外,其他招聘岗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成后加5分。
报考区金融办会计、金融、投资管理专业者,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合成后加10分。
上述加分因素如有考生符合多项的,以最高一项计算,不重复加分。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数1.5: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名最高分和1名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体检和考核
按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该考生总成绩低于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平均总成绩的60%,则不予列入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和相关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七、 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谯人事编制网(http://www.nqrsbz.gov.cn)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二)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下达聘用通知。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执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单位性质享受相关待遇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本简章由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2010年南谯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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