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2010年公开招聘市公安局文职人员公告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现场采集考生信息并电子摄像。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如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场而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本人必须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补办摄像,逾期不办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生须填写《2010年公开招聘市公安局文职人员资格审查表
(四)考试费按规定:笔试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
(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面向“零就业”家庭大学生(按市人社局有关认为办法认定)和农民家庭大学生(指我市农村生源大学生)招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1:1的,按实际报名情况减少招聘人数。面向“零就业”家庭大学生和农民家庭大学生招聘的职位,如报名不满,其减少的招聘名额可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审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
根据《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一、报考条件
1、本市(含铜陵县)户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拟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分以下步骤进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现场采集考生信息并电子摄像。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如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场而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本人必须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补办摄像,逾期不办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生须填写《2010年公开招聘市公安局文职人员资格审查表
(四)考试费按规定:笔试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
(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面向“零就业”家庭大学生(按市人社局有关认为办法认定)和农民家庭大学生(指我市农村生源大学生)招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1:1的,按实际报名情况减少招聘人数。面向“零就业”家庭大学生和农民家庭大学生招聘的职位,如报名不满,其减少的招聘名额可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审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26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未形成竞争岗位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不得低于60分。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核准聘用手续。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责任书,其中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鉴证,每一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能力等提出是否续聘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薪酬按《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四)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铜陵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铜陵市人社局铜陵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铜陵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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