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厦门市青少年宫专业教师5名。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4.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6.以下几类情况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现役军人;(3)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2014年3月17日前);(6)本市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7、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二)岗位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14年厦门市青少年宫编内教师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7)加分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加分对象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应材料,应于3月23日17:00时前提供,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8)岗位需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9)报考承诺书(现场审核通过后填报)符合加分条件名单经审核后在厦门市教育局网(www.xmedu.gov.cn)上公示。现场审核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现场审核为初审,通过审核者方可参加笔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最终审核为准。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者自行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现场审核后确认人数和岗位。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报有关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四)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1.笔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经我市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应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100分制进入笔试成绩合成)。笔试合成成绩由笔试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以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厦门教育网公布。(1)笔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面试面试由厦门市教育局和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包括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等形式。体育、音乐等学科加试专业综合技能,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说明(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系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二)厦门户籍(指2014年3月17日前户籍已迁入厦门,不含在厦各类院校学生集体户口。因升学把户籍迁入高校的原厦门户籍考生视为厦门户籍)。(三)加分规定(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3)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http://www.sdsgwy.com/。咨询方式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教育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电话咨询为3月10日—3月18日上班时间。咨询电话如下: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23820025
福建省厦门市青少年宫2014年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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