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69名。
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特别说明: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②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二)具体条件及要求1.本次招聘对象不含2014届毕业生。。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3年11月4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二)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如专门职位)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5.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考试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不笔试)等两种方式,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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