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福建警察学院招聘23名工作人员招聘2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1名、管理岗位11名、工勤岗位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报名基本条件(一)热爱公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和行政处分记录。(五)最高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岗位13除外)。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六)年龄原则上应当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工作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方案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警察学院校园网(www.fjpsc.edu.cnhttp://www.sdsgwy.com/)上公布。(二)报名1、报考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15日。3、报名方式(任选一种):①将应聘材料邮寄到福建警察学院组织部(邮编:350007);②通过电子邮件将材料发送至邮箱:fjjcxyrs@163.com,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③到福建警察学院组织部现场报名。4、报名应提交的材料:①《福建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于4月18日在学院网站公告栏上公布。如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四)笔试1、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后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可开考。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于4月18日在学院网页上发布。3、测试内容:主要考核综合素质。4、总分:100分。(五)心理测试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数。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考生任职时间、岗位职责、参与项目、工作表现等情况证明。已参加工作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因资格复查不合格而造成拟招聘人数与参加心理测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参加心理测试人员。资格复查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告栏上公布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请密切关注。(六)试讲和面试从心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和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参加心理测试人数确定试讲和面试人数;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在学院网页上发布。1、应聘教学岗位的人员:参加试讲和面试。①试讲形式:围绕岗位教学的相关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总分:100分;试讲合格线:70分。②面试形式:回答问题;面试总分:100分;进入面试人选如少于或等于拟聘人数,则面试合格线:70分。③综合成绩:笔试、试讲、面试分数分别按40%、30%、30%折算后三者相加之和。2、应聘管理、工勤岗位的人员:只参加面试。①面试形式:回答问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线:70分。②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50%、50%折算后二者相加之和http://www.sdsgwy.com/。
2013年春季福建警察学院招聘23名工作人员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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