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招聘172名教师招聘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持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职业学校教师除外)。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二)其他要求1.小学职位招聘学历要求:①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现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参加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本、专科毕业生按对应学科参加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语文、政治、地理、历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本科毕业生,若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可报考小学职位中语文或数学学科。其他职位招聘学历要求详见《2013年安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加分手续办理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现场提交有关文件依据、相关有效材料(服务证书、考核情况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公务员局(人事局)出具的证明,如未能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一)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2013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招聘172名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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