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13年招聘3人
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师德、扎实的学科业务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教科研能力,富有团结协作及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近十年曾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综合性表彰。
2.中学教研员岗位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相应学科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第一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教师职务(现聘);担任学科教研组长(教研室主任)或县(市、区)教研员(含兼职教研员)二年以上;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名师培养对象。
小学教研员岗位要求:具有小学教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以上教师职务(现聘);担任中心校学科教研组长(教研室主任)或县(市、区)教研员(含兼职教研员)二年以上;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名师培养对象。
3.年龄要求:男性四十五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四十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教研员年龄最多可放宽五周岁)。
4.熟悉普通中学生物、政治及小学数学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两轮以上普通高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5.近五年在正式刊物(具有CN刊号或《福建教学研究
6.具有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NIT)以上证书。
7.身体健康(录用前由市教科所集体组织到市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招聘办法
采用考核办法选拔人才;经考核确定的人选,与本所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教科所同类人员待遇,医疗保险和公积金按照有关政策办理。
应聘方法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泉州市教科所办公室递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业绩证明、相关证书、获奖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应聘人员务必恪守诚信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经审查遴选后,另行通知面试考核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20日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qzsjks@163.com,www.sdsgwy.com
地址:泉州市教育局大院内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778581(办公室) 15260828866
联系人: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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