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福建省华侨大学教学科研人员招聘
1.学校为来校应聘者提供路费报销及免费住宿,可与各学院经办人联系。
2.请通过人才招聘系统投递简历http://rczp.hqu.edu.cnhttp://www.sdsgwy.com/,具体研究方向可在系统中选择。
人才引进的对象
(一)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博士毕业生 博士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原则上要求毕业于“985工程”或海外知名高校、中科院或社科院所属研究所,或学科排名居全国前列的院校,且第一学历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45周岁以下的正高级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三)个别技能性专业确需招聘硕士补充师资的,经学校审批同意,可按项目制形式聘用。(管理办法详见《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华侨大学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
1.安家费、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
安家费采取一次性支付形式;住房补贴发放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科研启动费需在来校报到半年内以项目方式申请,并在三年之内结题;在海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留学2年以上的,在享受相应引进待遇的同时,可追加科研启动费和住房补贴各1至10万元;优秀博士待遇可视具体情况在基础待遇上再行追加。
2.工资与津贴按照所聘岗位标准执行。3.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师资或优秀博士(后)的配偶可视情况推荐工作。子女就读中、小学的,由校工会与用人单位负责联系相应学校就读。其中,人事关系进入厦门且符合厦门市重点人才或者引进人才的,由校办、校工会与用人单位按照当地人事、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负责协调。 4.其他:学校为来校面试的博士应聘者报销单程路费(机票按7折以内报销),并提供三天免费住宿。待学校录用后,可再报销面试回程及来校报到的路费及托运费等。
应聘程序
1.我校采用人才招聘系统处理求职材料,请应聘者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或登录华侨大学主页点击“人才招聘”进入“教学科研人员招聘”版块进入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步骤如下:注册—填写简历—申请职位—提交申请。 2.学院考核 (1)学院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面试。 (2)面试:分为教学试讲和学术答辩两个环节。 教学试讲环节:应聘者试讲拟承担的本科课程的某个章节。
学术答辩环节:应聘者介绍代表性学术成果,同时汇报自己跟踪学术前沿情况及未来三年研究计划,面试考核小组提问。 面试考核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或集体评议提出聘用与否的意见。 3. 心理测试和体检。 4.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引进的,上报学校人才小组审核小组审批。 5. 人事处通知学校审批同意的应聘者签订协议。
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95-22692370、22692546传真:0595-22692875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62021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hqu.edu.cnhttp://www.sdsgwy.com/(用于登记求职信息、提交应聘简历)E-Mail:hqursc@126.com(用于解答招聘问题,不受理求职简历)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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