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我省第47次自学考试日程及科目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2006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说明,按全国考办要求,我省2006年1月开考课程为各专业公共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考生可耕具所报考专业选择各自应考的公共课或专业基础课
二、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日至7日,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各地、州、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
三、报考条件及手续(一)1月份加考只接受老考生报名,不接受新考生报名;(二)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云价费2000(138)号文每科收缴人民币25元;(三)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考试(一)考场设置:原则上只在各地、州、市所在地设置考场。(二)考生应考时,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反考场纪律者,按2004年教育部第18号令及我省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将处理通报发至考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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