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2012年选聘180名大学生村官
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要求
2012年,省里赋予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180名,分配各县(市、区)的选聘计划分别为:
芗城区6名 龙文区4名 龙海市25名
台商投资区6名 漳浦县28名 云霄县18名
诏安县24名 东山县5名 平和县29名
南靖县18名 长泰县5名 华安县13名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对象应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或曾已报考选调生且又愿意调剂为本市大学生村官选聘的人选。参与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大学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选聘对象的总体专业不限,从本地区域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考虑,将对化工与制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会计与审计类、农学类、土建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管理类等专业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招录工作程序及聘用、流动等管理措施,按省里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
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事务承办单位为漳州市委组织部党群科(联系电话:0596-2050281;传真:0596-2051354;电子邮箱:dqk2050281@163.com;邮编: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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